滥用职权的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焦点热闻

一、滥用职权的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滥用职权的认定标准是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


(相关资料图)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找法网提醒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二者在侵犯的客体、危害后果和主体上是基本相同的,区别主要在于:

1.是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能出于过失,而后者只能由故意构成。

2.是危害行为不完全相同。前者在客观上表现为职责义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不作为;后者则主要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限度或者没有限度 地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作为。

三、国有企业滥用职权罪与贿赂罪的关系

国有企业滥用职权罪与贿赂罪的关系即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贿赂后又滥用职权给他人谋取利益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受贿罪。这时,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只不过是受贿得以实现的条件,因此,只要能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的行为不再具有独立的意义,对之应以受贿罪从重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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